作者:佚名
乙肝口服抗病毒药物也是我们常说的核苷(酸)类药物。这些药物在女性生育期间的安全性有差别。在全球各国的乙肝治疗指南中,拉米夫定、替比夫定和替诺福韦可以在妊娠期间服用,而恩替卡韦和阿德福韦不建议在妊娠期间使用。但对于男性生育没有限制。
可怪事偏偏总出现在我国。我国一些医生不知道依据什么,常常告诉男性病人服用核苷(酸)类药物治疗期间妻子不能生育。害得许多男性因为结婚生育而不敢服药治疗,还有一些正在服药治疗的男性为了妻子生育而停药,导致疾病加重。为此,我查阅大量国内外文献和各国的乙肝指南,证明男性生育期间服用治疗乙肝的核苷(酸)类药物妻子可以生育,还写了许多博客,告诉男性乙肝患者不要因为生育延误治疗,不要随便停药,男性患者在治疗期间妻子可以正常生育。
自从1999年第一个治疗乙肝的核苷(酸)类药物在我国上市,已经有16年多了。这些药物在国外上市的时间更早。如果有证据表明这些药物可以危害男性生育,医学文献早就可以查到相关报道,对药物安全性非常敏感的美国FDA也早会通报。没有任何证据表明,乙肝男性在生育期间不能服用核苷(酸)类药物治疗。可是,我国的一些医生总是会杜撰出口服抗病毒药的乙肝男性不能生育的一些理由:“导致畸形”、“杀害精子”、“破坏染色体”……。
为了这些中国特色的医生,2015年我国再次更新的《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中不得不把男性抗病毒治疗期间的生育问题写入指南。这是全球各国指南中绝无仅有的。我国2015年版《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可指出:“应用干扰素α治疗的男性患者,应在停药后6个月方可考虑生育;应用核苷(酸)类抗病毒治疗的男性患者,目前尚无证据表明核苷(酸)类的治疗对精子的不良影响,可在与患者充分沟通的前提下考虑生育。”看到指南中的意见,我高兴极了,心想:这回不用我反复和病人讲解,劝男性病人不要因妻子生育停药,劝需要治疗的男性及时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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