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11月9日,河南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张志启法官主持调解一起涉及亲子关系的离婚案件。
自承办案件以来,当面会见当事人三次,电话沟通二十余次,最终促成调解结案。
一方当事人带着不满三岁的孩子参加本次调解,自来到法院门口情绪就十分激动,言辞激烈,身旁的孩子眼神无措,十分无助。张法官不禁想起了自己家中年岁相当的孩子,一把抱起了孩子,搂在怀里,轻声安抚,孩子逐渐熟悉了张法官的怀抱,把头放在了张法官的肩头,搂紧了张法官的脖子。
为了让调解顺利进行,张法官抱着孩子一路走进审判法庭,再也没放下,本次调解历经两个多小时,孩子也在张法官的肩头缓缓入睡。
濮阳中院法官不仅居中裁判,还注重人文关怀,温情调解,把人亲和谐融入家事审判中,主动承担起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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