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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质量受权人

作者:佚名

质量受权人的职责: 一、主要职责: 1.在产品放行前,质量受权人必须按照上述第2项的要求出具产品放行审核记录,并纳入批记录; 2.参与企业质量体系建立、内部自检、外部质量审计、验证以及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产品召回等质量管理活动; 3.承担产品放行的职责,确保每批已放行产品的生产、检验均符合相关 法规 、药品注册要求和质量标准。 二、其他相关职责质量受权人应当了解持续稳定性考察的结果;纠正和预防措施相关的信息应当传递到质量受权人;所有投诉、调_的信息应当向质量受权人通报;委托生产的合同应当详细规定质量受权人批准放行每批药品的程序;应当向质量受权人通报召回处理情况。药品质量受权人制度是药品生产企业授权其药品质量管理人员对药品质量管理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对药品生产的规则符合性和质量安全保证性进行内部审核,并由其承担药品放行责任的一项制度。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第九条 质量保证系统应当确保: (一)药品的设计与研发体现本规范的要求; (二)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活动符合本规范的要求; (三)管理职责明确; (四)采购和使用的原辅料和包装材料正确无误; (五)中间产品得到有效控制。

何谓质量授权人制度?内容、意义?

我国开始在药品生产企业推行授权人制度 广东率先试点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新华社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7-16我国开始在药品生产企业推行质量受权人制度,由企业授权一名高级专业管理人员全面负责药品质量和成品放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12日在广东率先启动这项制度试点。 根据这项制度,药品生产质量受权人要对药品质量负责,同时拥有相应的权力。大到成品放行的批准,小到某个关键原辅料的采购,或是生产各环节中某个关键岗位人员的选用,凡是有可能影响到产品质量的活动,受权人都可以做出决定或行使否决权。 受权人必须具备一定的资质并经过培训,药品监管部门对受权人实行备案制管理。企业应为受权人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条件,同时确保受权人在履行职责时不受企业内部因素的干扰。 据了解,因受权人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造成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存在严重缺陷、发生严重药品质量事故的、在药品GMP实施工作中弄虚作假等情形的,应当追究受权人的工作责任。情节严重的,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将责成企业另行确定受权人,并视情形给予通报。有违法行为的,依法追究受权人的法律责任。

谁是质量安全责任体系第一责任人

企业负责人

企业负责人是质量管理体系的最高管理者,全面负责企业日常管理,为确保实现质量目标、执行本规范提供必要的资源配置,合理计划、组织和协调,确保质量受权人和质量管理部门独立履行其职责。

质量受权人

质量受权人是企业质量保证系统的最高管理者,经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质量管理活动的实施和监督。

QP的受权人

Qualified Person: 质量受权人

欧盟有关质量受权人的法规自1975 年开始执行,对质量受权人(Qualified Person,QP)的资质、职责有明确要求,而且欧盟GMP 全面引述了相关的规定;WHO关于质量受权人(Authorized Person,AQ)的规定与欧盟基本一致。美国FDA 没有相关规定,但其职责被包含在质量管理部门和质量负责人的职责中。新版中国GMP 引入了质量受权人的概念,并对其职责作出基本规定。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修订版:

第二十三条关键人员至少应包括企业负责人、生产管理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和质量受权人。关键人员应为企业的全职人员。

质量管理负责人和生产管理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质量管理负责人和质量受权人可以兼任。

第二十五条质量受权人

质量受权人承担产品放行的职责,参与质量管理活动。应制定操作规程确保质量受权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企业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干扰。

(一)资质

质量受权人应至少具有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药师资格),具有至少五年从事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从事过药品生产过程控制和质量检验工作。

质量受权人应具有必要的专业理论知识,并经过与产品放行有关的培训,方能独立履行其职责。

(二)主要职责:

1.确保每批已放行产品的生产、检验均符合相关法规、药品注册要求和质量标准;

2. 在产品放行前,质量受权人必须按上述第1 项的要求出具产品放行审核记录,并纳入批记录。

药厂取样人员由谁授权?质量负责人还是质量受权人?依据是什么?

质量管理负责人是对产品质量、采购质量等与质量相关管理工作。生产管理负责人顾名思义,主管生产环节,对生产流程的系统监管。质量授权人有授权签字的权利和义务,也是最高的质量负责人,具有决定性的产品质量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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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受权   质量   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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